服務條款

 

 

本使用條款(以下稱「本條款」)規定 株式会社慈眼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於本網站所提供之服務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的使用條件。已註冊之使用者(以下稱「使用者」)應依本條款使用本服務。

第1條(適用)

  1. 本條款適用於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,關於使用本服務之一切關係。

  2. 本公司得就本服務另訂使用規則等各項規定(以下稱「個別規定」)。不論其名稱如何,個別規定均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。

  3. 如本條款與前項個別規定之內容相牴觸,除個別規定另有特別規定外,以個別規定為準。

第2條(註冊)

  1. 於本服務中,欲註冊者同意本條款後,依本公司所定方式提出註冊申請,並經本公司核准後,即完成註冊。

  2. 本公司若判斷申請人有下列事由之一,得不予核准註冊,且不負任何理由說明義務:
    (1) 申請時申報虛偽事項。
    (2) 曾違反本條款者之申請。
    (3) 其他本公司判斷不適當之情形。

第3條(使用者ID及密碼之管理)

  1. 使用者應自行負責妥善管理本服務之使用者ID及密碼。

  2. 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將使用者ID及密碼轉讓、出借予第三人,或與第三人共用。

  3. 以與註冊資料相符之使用者ID與密碼登入時,本公司視為該ID之註冊使用者本人所為之使用。

  4. 因第三人使用使用者ID或密碼而生之損害,除本公司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,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
第4條(費用及付款方式)

  1. 使用者應就本服務之付費部分,依本公司另行規定並於本網站所示之費用,以本公司指定方式支付。

  2. 使用者遲延支付費用時,應以年利率 14.6% 支付遲延損害金。

第5條(禁止事項)

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,不得為下列行為:

  1. 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。

  2. 與犯罪行為相關之行為。

  3. 侵害本服務內容等所含之著作權、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之行為。

  4. 破壞或妨礙本公司、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之伺服器或網路功能之行為。

  5. 將本服務取得之資訊作商業利用之行為。

  6. 有妨礙本公司服務營運之虞之行為。

  7. 未經授權存取或企圖未經授權存取之行為。

  8. 蒐集或累積其他使用者之個人資訊等之行為。

  9. 以不正當目的使用本服務之行為。

  10. 使本服務之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受不利益、損害或不快之行為。

  11. 冒用他人身分之行為。

  12. 未經本公司許可於本服務進行宣傳、廣告、招攬或營業行為。

  13. 以與不相識之異性相遇為目的之行為。

  14. 與本公司服務相關而直接或間接對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之行為。

  15. 其他本公司判斷不適當之行為。

第6條(本服務之停止等)

  1. 本公司於判斷有下列事由之一時,得不經事前通知停止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:
    (1) 進行本服務相關系統之保守、檢查或更新。
    (2) 因地震、雷擊、火災、停電、天災等不可抗力而難以提供本服務。
    (3) 因電腦或通訊線路等事故而停止。
    (4) 其他本公司判斷難以提供本服務之情形。

  2. 因停止或中斷本服務所致使用者或第三人之任何不利益或損害,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
第7條(使用限制及註冊刪除)

  1. 使用者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時,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,限制其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,或刪除其使用者註冊:
    (1) 違反本條款任一條款。
    (2) 註冊事項有虛偽事實。
    (3) 未履行費用等支付義務。
    (4) 對本公司聯絡於一定期間內未回覆。
    (5) 自最後使用起一定期間未使用本服務。
    (6) 其他本公司判斷不適當之情形。

  2. 因本公司依本條所為之行為所致之損害,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
第8條(退會)

使用者得依本公司所定之退會程序退出本服務。

第9條(不保證及免責)

  1. 本公司不對本服務不存在事實上或法律上瑕疵(包含安全性、可靠性、正確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特定目的適合性、安全性缺陷、錯誤或漏洞、權利侵害等)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。

  2. 本公司不對因本服務致使用者所受之任何損害負責。但如本服務相關之本公司與使用者間契約(含本條款)構成日本《消費者契約法》所定之消費者契約時,不適用本免責。

  3. 即使適用前項但書,本公司就其過失(不含重大過失)所致之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所生損害中,由特殊情事所生之損害(含可預見或可得預見者)不負責。且賠償上限為損害發生當月本公司自使用者所受領之使用費用額。

  4. 就使用者與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間因本服務所生之交易、聯絡或紛爭等,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
第10條(服務內容之變更等)

本公司得不經通知變更本服務內容或停止提供本服務,並不對因此所致之損害負責。

第11條(條款之變更)

本公司認有必要時,得隨時不經通知變更本條款。使用者於變更後開始使用本服務者,視為同意變更後之條款。

第12條(個人資訊之處理)

本公司對因使用本服務而取得之個人資訊,將依本公司「隱私權政策」妥善處理。

第13條(通知或聯絡)

使用者與本公司間之通知或聯絡,依本公司所定方法為之。本公司於使用者未依本公司另定方式申報變更前,得視目前登錄之聯絡方式為有效並進行通知或聯絡,且視為於發信時即已到達使用者。

第14條(禁止權利義務讓與)

使用者未經本公司書面事前同意,不得將契約上地位或本條款所生之權利義務讓與第三人或設定擔保。

第15條(準據法與管轄)

  1. 本條款之解釋以日本法為準據法。

  2. 因本服務發生爭議時,以本公司本店所在地具管轄權之法院為專屬合意管轄。

以上